类癌风险的研究进展
(1)定义。类癌,又称类癌瘤,是一组发生于胃肠道和其他器官嗜铬细胞的新生物,其临床、组织化学和生化特征可因其发生部位不同而异。此种肿瘤能分泌5一羟色胺(血清素)、激肽类、组织胺等生物学活性因子,引起血管运动障碍、胃肠症状、心脏和肺部病变等,称为类癌综合征。
(2)恶性程度的判断,因其不典型增生和核分裂相均不明显,一般很难从细胞形态来判断,但可以参考如下指标:①类癌的大小:综合例手术资料,最大直径在1厘米以下者,90%一%表现为良性病程。1一2厘米之间者,30%—50%有转移。直径大于2厘米者,80%一%有转移。
②浸润程度:据统计,已侵犯胃肠道肌层的类癌,90%发生转移。
③生长部位:阑尾类癌几乎都呈良性病程,即使已浸润至浆膜,发生转移的仍较少见(小于2%)。小肠类癌的转移率为30%,结肠为38%。十二指肠和胃的恶性类癌比小肠少见。
(3)转移途径。类癌可以直接浸润生长,穿透浆膜至周围组织内,亦可发生淋巴转移或血行转移,并无局部淋巴结转移而直接发生血行转移亦偶见有报道。血行转移以肝脏最多见,亦可转移至骨、肺及脑,其他少见之转移部位见诸报道的有:卵巢、附睾、皮肤、骨髓、后腹膜、眼眶、肾上腺、脾、胰、肾、甲状腺、膀胱、前列腺、子宫颈。亦有转移人乳腺的报道,其临床体征与原发乳腺癌极为相似。事实上,除食管外,消化道的任何部位都可发生类癌,位于阑尾者占1/3,多见于女性,很少转移。位于胃者占2%,其余则位于十二指肠、结肠(多见于男性)、胆囊及梅克尔(Meckel)憩室等处,也可发生在支气管及卵巢,但较少见。发生在小肠者,恶性程度大,并可转移到肺、骨骼及其他腹腔内器官。伴有类癌综合征的支气管类癌,预后差。类癌可以发生于任何年龄。阑尾部位的类癌发病年鈴多在30一40岁,其他部位的类癌多发生于50一60岁。
综上所述,可见类癌是一种主要发生于胃肠道,但又涉及全身多数器官、生长较缓慢、呈良性或低程度恶性的肿瘤。在理赔实务中,需要结合专科医生的判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求做出合理的理赔决定。
恶性肿瘤理赔的趋势
恶性肿瘤是重大疾病保险中最为常见的出险类型。据不完全统计,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理赔约占全部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一半以上,并且出险率仍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其中,对于甲状腺恶性肿瘤而言,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早期临床检出率直线升高,甲状腺癌出险率也连创新高。另外,国内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环境负面效应,如空气中PM2.5超标、饮用水中重金属及苯污染等,直接导致我国人口中的癌症发病率升,尤为突出的是肺癌和乳腺癌。对于女性而言,乳腺癌发病率已超过肺癌跃居首位,其次是宫颈癌。男性多见发病的主要为肺癌及肝癌,或与烟酒习惯较为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相关。
自重大疾病保险问世以来,一直保持动态发展,如前述的原位癌,本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但近两年已有保险公司将其列人“轻症"重疾的赔付范围,同时也有一些疾病退出了重大疾病舞台。甲状腺癌如今已比较常见,且治疗费用日趋低廉,预后也越来越值得乐观,目前已有一些海外市场将甲状腺癌列为“轻症"重大疾病,或者直接将其划为责任范畴之外,不予承担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未来中国大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也必将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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