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标题下面蓝色字“肿瘤前沿”
1流行病学
软组织肉瘤来源广泛,组织学表现各异,其年发病率2.4-5/10万,约占成人恶性肿瘤的1%,约占儿童恶性肿瘤15%,好发年龄为30~50岁。最常见的发病部位包括:四肢(60%)和躯干部(19%)。已知软组织肉瘤有多种亚型,最常见亚型包括:多形性未分化肉瘤、脂肪肉瘤、平滑肌肉瘤、滑膜肉瘤和恶性神经鞘瘤。最常见的转移方式为血行转移至肺部。
2预后
软组织肉瘤患者5年生存率为60%-80%。影响患者预后的主要因素包括:年龄、肿瘤部位、肿瘤大小、组织学分级和是否存在转移及转移部位。软组织肉瘤的发病机制及病因学不详,其遗传易感性、NF1、Rb及P53等基因突变可能与肿瘤发生有关,另外化学因子、感染和放射线等亦可能导致发病。
3诊断与治疗强调多学科协作
软组织肉瘤诊断与治疗需要多学科协作,核心学科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影像科、病理科和放疗科。相关学科有:整形外科、介人科、血管科、胸外科及心理科。
4诊断
具有恶性征象的医院医院的专科进行诊治。所有疑似患者活检后应完成分期,分期应行如下检查:
局部影像学检查包括X线、MRI或CT;
淋巴结B超,胸部CT,查找区域或远隔转移;
组织学活检和病理诊断。
4.1临床表现常为无痛性肿块,可出现如下症状或体征:
受累神经压迫症状,
受累关节活动受限、局部畸形,
局部感染、甚至破溃,
皮肤温度升高,
胸腹水,
区域淋巴结肿大。
4.2影像学检查主要影像检查包括:
X线、B超和MRI;可以选用CT和PET-CT;ECT检查可考虑,但非首选。
4.2.1X线
软组织条件下提示肿瘤轮廓及矿化,
用来除外骨肿瘤,
评估软组织肉瘤骨受侵时发生病理骨折的风险,
脂肪样的低密度时,提示病变为脂肪类肿瘤,
血管瘤可观察到静脉石,
滑膜肉瘤和软组织间叶软骨肉瘤可观察到钙化,
软组织骨肉瘤可观察到骨化,
鉴别骨化性肌炎等其他良性病变。
4.2.2B超
方便易行的初步检查,
判断肿物是囊性或实性,
提供肿物的血流情况,
区域淋巴结检查。
4.2.3MRI
软组织肿瘤重要的检查手段,
制定手术方案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常T1为中等信号,T2为高信号,
增强MRI可了解肿瘤的血运情况,
对脂肪瘤、非典型性脂肪瘤和脂肪肉瘤有诊断意义,
对黏液性/圆细胞脂肪肉瘤,可进行全脊髓MRI检查,
对腺泡状软组织肉瘤及血管肉瘤,可进行中枢神经系统检查。
4.2.4CT
可以显示软组织肉瘤邻近骨有无骨破坏及破坏情况,
有助于与骨化性肌炎鉴别,
胸部CT是分期诊断必须的检查,
黏液性脂肪肉瘤需进行腹部CT检查,
增强CT可显示肿瘤的血供及与重要血管的关系。
4.2.5PET-CT
可显示肿瘤的确切发病部位及代谢状况,
可评价患者的全身情况,
存在假阳性,特异性有待提高。
4.2.6ECT
早期发现骨受累。
4.3活检和病理学检查活检要求:
治疗前一定要行活检术;
应在具有外科治疗经验的单位医疗机构进行活检术;
活检应在影像学检查完成后;
活检位置选择对以后的保肢手术非常重要;
肿瘤科、放射科及病理科三结合诊断非常重要;
需要新鲜标本行分子生物学研究;
不恰当活检会造成患者不良后果;
推荐带芯针吸活检;
带芯针吸活检失败后可选择切开活检;
不推荐冰冻活检,因为污染范围大,快速组织学检测不可靠;
切除活检条件:
病灶小(5cm),
浅层肿瘤,为良性肿瘤可能性大,
即使术后病理报告为恶性肿瘤,也易行扩大切除术。
病理学检查要求:
病理诊断和分类依据是肿瘤的分化特征而不是肿瘤来源;
病理形态学评估仍然是软组织肉瘤诊断的金标准;
免疫组化、细胞病理及分子病理学检测可用于辅助诊断和鉴别诊断;
融合基因对于某些肉瘤的诊断和预后判断有一定的价值;
病理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肿瘤学诊断、部位、深度和大小,
组织学分级,坏死情况和切缘情况,
病理核分裂情况、脉管癌栓及淋巴结状态。
4.4分期常用的分期系统包括:
美国癌症联合会(TheAmericanjoint
Enneking的外科分期系统根据恶性程度(G)、局部侵袭(T)和转移(Μ)分为Ⅰ、Ⅱ、Ⅲ期。具体见表3。
5治疗与随访
主要治疗手段包括:手术、放疗、化疗和靶向药物治疗等,应根据适应证、患者体质和意愿等,个体化选择治疗方案,由多学科医师共同治疗。手术治疗是最主要的治疗手段,区域和远处转移应积极治疗。
5.1外科手术
5.1.1手术原则
应达到广泛/根治性外科边界(R0切除);
对于个别病例,截肢更能达到肿瘤局部控制的作用;
如能预测术后功能良好,应行保肢术;
无论是截肢还是保肢,术后都应进行康复训练。
5.1.2保肢适应证
保肢手术可获得一个满意的外科边界;
重要血管神经束未受累;
软组织覆盖完好;
预计保留肢体功能优于义肢;
远处转移不是保肢的禁忌证。
5.1.3截肢适应证
患者要求或同意进行截肢;
重要血管神经束受累;
缺乏保肢后骨或软组织重建条件;
预计义肢功能优于保肢;
区域或远隔转移不是截肢手术的禁忌证。
5.1.4术后外科边界和肿瘤坏死率的评价
国际抗癌联盟(unionforInternationalCancerControl,UICC)提出3种手术切除边界:
R0切除,显微镜下无肿瘤残留;
R1切除,显微镜下肿瘤残留;
R2切除,肉眼肿瘤残留。而美国骨骼肌肉系统肿瘤协会(musculoskeletaltumorsociety,MSTS)提出4种切除边界:根治性切除,广泛切除,边缘切除和囊内切除。
肿瘤坏死率评价(Huvos方法):I级:几乎未见化疗所致的肿瘤坏死;Ⅱ级:化疗轻度有效,肿瘤组织坏死率50%,尚存有活的肿瘤组织;Ⅲ级:化疗部分有效,肿瘤组织坏死率90%,部分组织切片上可见残留的存活的肿瘤组织;Ⅳ级:所有组织切片未见活的肿瘤组织。Ⅲ级和Ⅳ级为化疗反应好,Ⅰ级和Ⅱ级为化疗反应差。
5.2术前化疗
5.2.1化疗敏感的软组织肉瘤
化疗敏感的软组织肉瘤包括:骨外骨肉瘤、横纹肌肉瘤、多形性未分化肉瘤、滑膜肉瘤及去分化脂肪肉瘤。
5.2.2术前化疗适应证
术前化疗适应证包括:化疗敏感、肿瘤5cm、肿瘤与重要血管神经关系密切、局部复发或出现肺转移。术前化疗效果文献证据不一,仅有部分患者可从术前化疗中获益,部分患者可在术前化疗中出现疾病进展。有肿瘤安全边界切除条件的患者,不强烈推荐术前化疗。
5.2.3药物选择
推荐药物:阿霉素和/或异环磷酰胺。
可选药物:氮烯米胺、吉西他滨、脂质体阿霉素、长春瑞滨等;
可以酌情联合抗肿瘤血管生成剂。
5.2.4给药方式
序贯用药或联合用药;
阿霉素可静脉或动脉给药;异环磷酰胺应静脉给药。
5.2.5药物强度
需要维持总的药物剂量强度(推荐剂量)异环磷酰胺12~15g/(m2.3w)[2.4·3g/(m·d)连续5天,q3w],阿霉素75~90mg/(m2·2w)[25~30mg/(m2.d)连续5天,q2w]。
5.2.6疗效评估
可考虑采用RECIST1.1标准。术前化疗反应好的表现:
症状减轻;
界限清晰;
肿块缩小;
远隔转移消失;
肿瘤坏死率90%。
5.3术后化疗
5.3.1术后化疗适应证
化疗敏感、年轻患者(35岁)、肿瘤巨大(5cm)、肿瘤位于四肢、分化程度差(病理为Ⅲ级)、局部复发二次切除术后。
5.3.2药物选择
建议根据肿瘤病理类型选择药物。推荐药物:阿霉素和/或异环磷酰胺;可选药物:氮烯米胺、吉西他滨、脂质体阿霉素、替莫唑胺及长春瑞滨。
5.3.3给药方式
序贯用药或联合用药;
阿霉素可静脉或动脉给药,异环磷酰胺应静脉给药。
5.3.4药物强度
需要维持总的药物剂量强度(推荐剂量),异环磷酰胺12~15g/(m2.3w)[2.4~3g/(m2.d)连续5天,q3w],阿霉素75~90mg/(m2·2w)[25~30mg/(m2·d)连续5天,q2w]。
5.4放疗
5.4.1放疗适应证
位于四肢、直径10cm、病理为高度恶性、ⅠA及ⅠB期的低度恶性软组织肉瘤其切缘≤1cm、Ⅱ~Ⅳ期的高度恶性软组织肉瘤。
5.4.2术前放疗
伤口并发症相对高。多用于肿瘤较大、与血管神经关系密切、局部切除困难的病例。
5.5随访
5.5.1基本原则
多学科介人;
治疗结束后即应开始随访;
长期随访肿瘤转移、放化疗的*副反应和手术并发症。
5.5.2随访要求
1期肿瘤:最初2~3年,每3~6月1次,之后每年1次至术后10年,胸部影像学检查每6~12月1次;
Ⅱ~Ⅳ期肿瘤:最初2~3年,每3~6月1次,以后2年,每6月1次,随后,每年一次至术后10年。
5.5.3检查项目
体检、胸部CT、局部B超、局部MRI或/和CT、功能评分等。
5.6复发治疗
以手术治疗为主;
广泛切除或截肢;
边缘阳性者应进行扩大切除手术或放疗;
可根据适应证选择放疗,化疗或靶向治疗或介人治疗,建议可参加临床研究
5.7进展病变/远处转移
以药物治疗为主;
进行姑息性切除或截肢;
不能切除者应考虑进行放疗;
肿瘤远处移也应考虑手术治疗;
对症、支持治疗;
建议靶向治疗或参加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