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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五部门齐发力,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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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健康委、民*厅、医保局、药监局、红十字会联合制定并印发《山东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完善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及综合保障要求,汇聚全省优质医疗资源,推行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加大多维度保障力度,合力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诊疗能力和保障水平,提升患儿五年无病生存率,减轻患儿家庭负担,切实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实施方案》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确定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在此基础上,随着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水平提高,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同时,医院诊疗能力、行*区划、患儿就医需求等综合因素,建立省、市两级儿医院和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并成立相应的省级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畅通完善的协作机制和双向转诊,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逐步实现患儿相对集中救治和不同疾病阶段的分级诊疗,不断提高综合诊治水平。

《实施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按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策。各级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儿,落实门诊“两免两减半”“先诊疗后付费”和住院费用减免等惠贫*策。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公布的医保药品目录执行,并探索将治疗方案明确的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合理测算病种付费标准。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此外,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患儿和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保障救助。提升社会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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