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未履行转债义务
ST银广夏监事会再呛声罢免董事长
在关联公司浙江长金实业仍无法解除ST银广夏对银行的担保责任情况下,ST银广夏监事会认为,作为董事长的朱关湖及其控制的浙江长金根本没有能力或意愿向银行提供资产质押或担保,以解除ST银广夏承担的担保责任。继本月17日ST银广夏监事会向董事会提出罢免董事长后,监事会在今日的公告中再次表明立场希望董事局能罢免朱关湖的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同时在解除担保事项的认定上,监事会使用了“涉嫌合同诈骗”的字眼,并希望公安机关涉入查明真相。资产证明被指无效力监事会作为公司三会之一,对公司内部管理无疑是具有监督作用的。但是如今,像ST银广夏董事局主席朱关湖这样几次三番遇到来自监事会的质疑,在A股确实也不多见。在被要求于2009年12月21日前向ST银广夏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清单、评估报告等可供判断其资产和股权有效性的文件及所持ST银广夏股权质押相关法律文书后,12月21日前监事单河收到经人转发的朱关湖提供的可用于担保的集安嘉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核实生物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明。不过,据ST银广夏监事会所称,这两份文字资料尽管署名方为“北京大公鼎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但是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不过,朱关湖提交的相关资料非但没有帮自己从关联担保中解脱出来,反而被监事会进一步认定为没有诚信,甚至无资格继续担任董事局主席及上市公司董事职务。与会监事认为,该资料并不能证明集安嘉禾所谓的生物资产在产权上与浙江长金有关,也无法证明该等“生物资产在目前有效的实际价值。并认定朱关湖和浙江长金根本没有向农业银行提供有效的资产质押或担保以解除ST银广夏的担保责任的意愿或能力。未得到董事会响应同时,由于朱光湖没有提供其所持ST银广夏股权已被质押的文书,因此监事会认定其故意或恶意隐瞒资产被质押事实。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定朱关湖在取得ST银广夏股票后就恶意毁约,导致银行和上市公司都遭受重大损失。并认为该行为涉嫌合同诈骗,请求董事会引入公安机关查明真相。同时,监事会认为朱关湖一直隐瞒其港澳居民身份,未按法律披露。在“盘点”上述几宗罪名之后,监事会要求董事局召集会议,免除朱关湖的董事局主席职务,并召开股东大会提案免除其董事职务。值得一提的是,在做出上述认定前,监事会部分监事曾就上述资产评估及股权质押文书向董事局提出反馈意见。但是并没有得到董事局成员的回应。对此,监事会还称,“对此(即无回应),与会监事一致表示严重不满,并再次敦促公司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对上述担保资产的认定上,董事会是否与监事会意见相左,只能从监事会公告中略窥。不过,值得关注的是,12月初,董事会会议上,正是董事张晓泮的反对意见,向外界首次发出上市公司对董事局主席朱关湖及浙江长金久久不履行代偿义务不满的信号。而后12月17日和今日的公告,监事会两番严词表达不满意见,董事会反而屡屡处于被动局面。监事会为何多次呛声?而以上关于“罢免董事长”的言论并不是ST银广夏监事会首次呛声。12月17日的监事会会议后,监事会首次发出“董事长下课”的呼声。原因仍源于董事长身涉关联担保,未能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监事会为何对朱及浙江长金的义务紧追不舍?因为根据2008年5月浙江长金、ST银广夏及下属子公司、农业银行签订的转债协议,浙江长金须在取得对ST银广夏定向转增的股权后承担相应债务,对农行的担保债务大约为1.78亿元。2009年1月,ST银广夏就将转增的股权划转至浙江长金名下,但是浙江长金却迟迟没有履行代偿义务,至今ST银广夏仍负有上述担保责任。而今日公告显示,农行宁夏分行已经向宁夏区高法提出诉讼,被告人包括浙江长金和ST银广夏。看似主要为新入股东浙江长金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关湖的违约所致,但是另有报道显示,朱关湖不履约似乎也另有隐情。有报道称,朱关湖对于在其进入ST银广夏后,原股东中联实业从上市公司攫取利益的做法不满。其中包括中联实业以500万元买走ST银广夏旗下唯一的经营性资产广夏葡萄酒子公司股权。而中联实业在引入浙江长金接盘ST银广夏后,即开始接连抛售ST银广夏股票。而也注意到,几次提出罢免董事局主席的五位监事会成员中,三位都来自中联实业;而在目前的7位董事中,尽管去年已增加来自浙江长金的代表,不过仍有三位来自中联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