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称已看聂树斌案2/3一审卷宗
无聂的口供
“王书金案”二审再开庭检方否认王系聂案真凶法庭择期宣判“聂案”重审不明
昨日上午,王书金奸杀案二审第三次开庭。中午12时33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王书金一案备受关注,缘于其可能涉及“聂树斌案”(以下简称“聂案”)。
1994年,石家庄西郊发生一起奸杀案,当时年仅19岁的聂树斌被当成凶手枪毙。2005年,河南警方在荥阳抓捕犯下多起奸杀命案的王书金。王书金共交代4起奸杀案,其中就包括“聂案”。
在阴错阳差之间,“王书金案”与“聂案”之间有了“交叉部分”。
一起多年前的案件再起波澜,聂树斌冤不冤?能否正名?“聂案”重审仍任重道远。
文/图
本报
张丹
昨日上午,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书金奸杀案(以下简称“王案”),此次庭审为二审第三次开庭。
疑犯“自首”检方否认
昨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直播了“王案”。庭审进入质证阶段后,检方出示了石家庄西郊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并出示被害人父亲、丈夫、被害人工友、同事等的证言,控辩双方对证言进行了质证。
王书金对上述证据无异议,但王书金在自我辩护中认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确实是自己所为。他请求法庭认定这个案子是他做的。
但检方认为,检察机关经过对证据的综合审查,不能排除王书金曾经到过案发现场,了解案件的部分情况。辩护人所提王书金是在没有任何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所做的供述,这种说法并不客观。
此外,检方认为,现场勘查笔录中确实没有见证人的签名,形式上确实有小的瑕疵,但现场勘查是在发现尸体的当天,即使有小的瑕疵,也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检察员出示的尸检报告明确显示,在案发现场对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尸体颈部缠绕花衬衣。这件花衬衣是本案最为隐蔽的证据。
检方综上认为,不能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系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昨日12时33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事实上,“王案”再次二审开庭已时隔六年。2007年3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对王案做出一审判决后,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
首次“见光”的聂案卷宗
“关于1994年8月5日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的事实,一审法院没有认定我属于重大立功是错误的。”王书金的刑事上诉书中写道。
6月24日,王书金的代理人朱爱民律师与王书金在接近六年后见面。朱爱民告诉,王书金否认坊间有关他要“翻供”的传闻。
“我虽然是罪该万死,这是我罪有应得的,并不是替别人去扛灾。”
6月25日,庭审与朱爱民所预想的情况差不多,但却“峰回路转”,有了“意外收获”。他指的“意外收获”,便是公诉机关出示了聂案卷宗。
庭审当日,公诉机关出示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被称为是首次“见光”的聂案卷宗。
但除聂案一审、二审律师张景和外,先后代理聂家申诉的几位律师都未曾见过案卷真容。
随后,正是因为对新证据的合法性及来源渠道提出质疑,合议庭的三名法官同意了辩护律师要求查阅相关案卷原件的要求,并宣布休庭。
“聂案”代理人刘博今律师通过相关途径,已经看到了聂案三分之二的一审卷宗。他告诉,他看到的这部分的聂案卷宗中,唯独没有聂树斌的口供。他表示,从已知卷宗来看,没有与聂树斌口供相互印证的证据出现,那么聂树斌的口供是孤证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是这样,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形不能认定有罪。
“聂案”重审任重道远
昨日,王案将再次开庭,将择期宣判,但普遍关注的“案中案”——“聂案”似乎并没有因此而有太多改变。在“聂案”代理人刘博今看来,“聂案”重审仍然任重道远。
尽管王书金案已经二审再次开庭,但刘博今表示,除了让聂案受到更多人关注外,在司法程序方面,几乎没有一丝的推动。
刘博今告诉,“聂案”重审必须要从侦查阶段重新开始,首先由公安部门介入对聂案的细节重新进行侦查,再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然后才能进入到重审的环节。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连第一步都没有做到。“近期将会向公安部提请聂案重新侦查。”
刘博今表示,应该在王案作出判决之前,启动聂案重审程序,将王书金作为重要证人出庭聂案,然后,再进行王案的进一步审理。(:SN034)